2010年7月22日 星期四

2010.07.19 靠律法無法遵行神的旨意 (希伯來書Hebrews 10:1-9節)

每日靈糧
10: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,不是本物的真像,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。
10:2 若不然,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麼?因為禮拜的人,良心既被潔淨,就不再覺得有罪了。
10:3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;
10: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斷不能除罪。
10:5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,就說:神啊,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;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。
10:6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。
10:7 那時我說:神啊,我來了,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
10:8 以上說:「祭物和禮物,燔祭和贖罪祭,是你不願意的,也是你不喜歡的(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)」;
10:9 後又說:「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」;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,為要立定在後的。

表面上的好行為不算什麼,因為神知道內在的真相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